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信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项目编号:GDCZ21A-016),对信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净水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Z21A-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净水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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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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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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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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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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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或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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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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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直饮水设备主机(≥2.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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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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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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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需包括运费、税金、安装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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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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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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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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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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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需包括运费、税金、安装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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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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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管线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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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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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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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需包括运费、税金、安装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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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信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响应的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人需有效的净水设备主机及管线机制造商《工业设备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净水设备主机卫生许可批件、管线机卫生许可批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3C 认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备原件核查。供应商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信用记录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所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温馨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06日期间(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十、投标时间:2021年7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 7月0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8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 购 人):龙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01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828
传 真:0668-8869828 邮 编:525300
(三)采购人: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信宜市银湖西路
联系人:龙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0108
传 真:0668-8880108 邮 编:525300
附件:磋商文件
注:1.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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