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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医院呼吸湿化仪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招标信息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1-09-24 点击量:765

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信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项目编号:GDCZ21A-025),对信宜市人民医院呼吸湿化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Z21A-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呼吸湿化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0

四、采购数量:四台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每台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称

/选配

主机

1

标配

输氧管套装

3

标配

鼻氧管

3

标配

氧气连接管

1

标配

电源线

1

标配

台车(带车筐)

1

标配

备注: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信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 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4)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2021年3-2021年8月)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5)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2021年3月-2021年8月)任意一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6.所投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所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

7.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备原件核查。供应商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温馨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9月26日至 2021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十、投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1     日至 2021   月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8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 购 人):龙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01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69828

 真:0668-8869828                   编:525300

(三)采购人: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信宜市银湖西路

联系人:龙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0108

 真:0668-8880108                邮    编:525300

 

附件: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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